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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靠初级会计未从事会计工作_没有工作单位可以报会计初级吗

会计资讯 2024年09月10日 07:50 124 财税会计达人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报靠初级会计未从事会计工作_没有工作单位可以报会计初级吗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报靠初级会计未从事会计工作_没有工作单位可以报会计初级吗

1.报考会计初级 何时从事会计工作
2.没有工作单位可以报会计初级吗
3.在职在岗但不从事会计工作的人报初级职称要写单位么
4.没有会计从业资格,可以考初级会计吗?

报考会计初级 何时从事会计工作

建议按会计资格证发证的日期开始写,也就是去取会计资格证的当天开始填写。因为之前虽然做着会计的工作,但是没有会计资格证,国家或者是财政厅也不会承认持件人以前的会计工作的。

初级会计信息表单位审核意见填写同意报考,然后单位进行盖章就可以。

如果是在初级会计报名日期截止前,报考人员可以登录初级会计考试报名系统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打印,如果是报名系统关闭后,考生不慎忘记打印报名信息表,需要先确定自己报考地区的初级会计报名资格审核方式。

如果是网上审核可能就不需要打印报名信息表,如果是其他审核方式就要认真阅读报名简章,致电咨询报考地区考试管理部门咨询相应处理办法。

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初级会计职称考试

没有工作单位可以报会计初级吗

你怎么报名的

自己网上报名?还是委托学校或者培训的

在学校报名

学校会给你盖的

会帮你解决的

要是在外面培训的

给培训单位也可以解决

要是你完全自学

自己报的名

那你要和学校或者随便找个单位帮你盖个帐

在职在岗但不从事会计工作的人报初级职称要写单位么

没有工作单位,可以报考初级会计。

根据《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第六条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三)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四)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七条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规定第六条所列的 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扩展资料: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第十条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由财政部、人事部共同负责。财政部负责拟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考试命题、编写考试用书,组织实施考试工作,统一规划考前培训等有关工作。

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会同财政部对考试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确定合格标准。

广东人事考试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

没有会计从业资格,可以考初级会计吗?

要。

初级会计职称报名时在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上没有填写工作单位的不需要单位盖章。如果报名时填写了在报考地的工作单位,则必须要有单位盖章。?

符合初级会计职称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职在岗的在其工作所在地报名,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其内地的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在内地学校学习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会计初级职称注意事项

系统自动审核地区报名流程:登录网站→报考人员必读事项→接受网上报名协议→选择报考省份→查看报名流程→填写报考信息、照片上传→生成报名注册号→网上交费→报名结束。

考后资格审核地区报名流程:登录网站→报考人员必读事项→接受网上报名协议→选择报考省份→查看报名流程→填写报考信息、照片上传→生成报名注册号→网上交费→报名结束。(考后资格审核的地区,考试结束之后需资格审核才能领取合格证)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会计初级职称

目前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已经取消,没有会计从业资格,可以考初级会计。

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提交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材料。

扩展资料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第六条 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一)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二)经提醒仍不按规定书写、填涂本人身份和考试信息的;

(三) 在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规定以外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

(四)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五)未用规定的纸、笔作答,或者试卷前后作答笔迹不一致的;

(六)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七)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带出考场的;

(八)故意损坏试卷、答题纸、答题卡、电子化系统设施的;

(九)未按规定使用考试系统,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十)其他应当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违纪违规行为。

第七条 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一)抄袭、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二)互相传递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的;

(三)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

(四)本人离开考场后,在考试结束前,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的;

(五)使用禁止带入考场的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的;

(六)其他应当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第八条 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一)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二)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违纪违规行为。

第九条 应试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并责令离开考场;情节严重的,按照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处理;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的;

(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应试人员的;

(四)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百度百科——初级会计证

百度百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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