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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对外投资会计处理_划拨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会计处理问题

会计资讯 2024年05月06日 21:57 8 财税会计达人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土地对外投资会计处理_划拨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会计处理问题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土地对外投资会计处理_划拨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会计处理问题

1.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账务处理
2.划拨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会计处理问题
3.以产品对外投资会计分录怎么做?

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账务处理

如果是土地使用权计入无形资产

1、购入

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贷:银行存款

2、摊销

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

贷:累计摊销-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Land Use Rights)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二条?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第三条?

划拨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抵押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对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活动进行管理监督检查。

第五条?

未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使用者,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

第六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其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具有合法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

(四)依照《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七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单独或者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原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转让人,接受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受让人。

第八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方式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等。

(1)出售是指转让人以土地使用权作为交易条件,取得一定收益的行为。

(2)交换是指土地使用者之间互相转移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3)赠与是指转让人将土地使用权无偿转移给受让人的行为。

第九条?

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单独或者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他人使用,由他人向其支付租金的行为。

原拥用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出租人,承担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承租人。

第十条?

土地使用权抵押,是指土地使用者提供可供抵押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按期清偿债务的担保的行为。

原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抵押人,抵押债权人称为抵押权人。

扩展资料

土地使用权作为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必须经过评估,评估需要如下文件:

1、提供专土地使用权证,房地产证,土地平面位置图,与无形资产出资有关的转让合同,交接证明等。

2、填写无形资产出资验证清单。要求填写的名称,有效状况,作价等内容符合合同,协议,章程,由企业签名或验收签章,获得各投资者认同,并在清单上签名。

3、无形资产应办理过户手续(知识产权办理产权转让登记手续;非专利技术签定技术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办理变更土地登记手续)但在验资时尚未办妥的,填写出资财产移交表,由拟设立企业及其出资者签署,并承诺在规定期限内办妥有关财产权转移手续;

交付方式,交付地点合同,协议,章程中有规定的,应与合同,协议,章程相符:“接收方签章”栏,由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4、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目的,评估范围与对象,评估基准日,评估假设等有关限定条件满足验资要求的评估报告和出资各方对评估资产价值的确认文件。

5、一般无形资产出资最高可达企业注册资本的70%。

6、以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的,提供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百度百科——土地使用权

划拨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会计处理问题

分录:

(1)补缴土地出让金时:

借:无形资产

贷:银行存款

(2)取得转让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3)计提转让环节应缴的营业税及附加税时: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等

(4)计提应缴土地增值税时:

增值额土地出让收入-土地出让金-出让环节交纳的营业税及附加

增值率=增值额÷(土地出让收入-增值额)×100%

应纳税额=增值额×税率-(土地出让收入-增值额)×速算扣除系数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

(5)结转无形资产成本时: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无形资产

(6)缴纳土地增值税及有关税金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

——应交营业税等

贷:银行存款

核算

为了核算和反映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存款,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应设置"银行存款"科目,该科目的借方反映企业存款的增加,贷方反映企业存款的减少,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期末存款的余额。

企业应严格按照制度的规定进行核算和管理,企业将款项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现金"等有关科目;提取和支出存款时,借记"现金"等有关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以产品对外投资会计分录怎么做?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准则的规定,企业通过划拨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也应确认为“无形资产”。

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支出(如缴纳配套费、土地储备金等)应计入取得无形资产的成本。

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地上建筑物时,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不与地上建筑物合并计算其成本,单独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核算。

借:无形资产/国有土地使用权

贷:银行存款(购入)

或实收资本(投资者投入)

扩展资料: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

第三条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符合无形资产定义中的可辨认性标准:

(一)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资产或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者交换。

(二)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者分离。

第四条 无形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二)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五条 企业在判断无形资产产生的经济利益是否很可能流入时,应当对无形资产在预计使用寿命内可能存在的各种经济因素作出合理估计,并且应当有明确证据支持。

第六条 企业无形项目的支出,除下列情形外,均应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一)符合本准则规定的确认条件、构成无形资产成本的部分;

(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不能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构成购买日确认的商誉的部分。

第七条 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

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

百度百科-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

企业对外投资时,不仅可以使用现金、土地使用权等资产,还可以使用产品进行对外投资,那么以产品的形式对外投资的会计分录该怎么做?

以产品对外投资的会计分录

自产产品对外投资,需要确认收入,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机器设备对外投资的会计分录怎么写?

收到投资人投入的机械设备等实物时,按评估确认价值:

借:固定资产

贷:实收资本

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根据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有关凭据)

贷:资本公积(固定资产净值)

累计折旧

长期股权投资属于什么科目?

长期股权投资属于资产类的科目,长期股权投资是指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企业对其他单位的股权投资,通常视为长期持有,以及通过股权投资达到控制被投资单位,或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为了与被投资单位建立密切关系,以分散经营风险。基本特点主要是:长期持有;利险并存;禁止出售。除股票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通常不能随时出售,投资企业一旦成为被投资单位的股东,依所持股份份额享有股东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一般情况下不能随意抽回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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